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2025年9月,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各领域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定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5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48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天,从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4日止。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受理电话:0543-3329535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0号
邮箱:bzswhgfyb@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滨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xlsx
2.滨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推荐名单.xlsx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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